产品性能(用途):
本品为硝基亚甲类内吸杀虫剂,是烟碱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,干扰稻飞虱运动神经系统
是化学信号传递失灵,无交互抗性。用于防治稻飞虱及其抗性品系,有较好的防效。
注意事项:
·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
·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,防止药液口鼻吸入,不得吸烟、进食、饮水。施药后应用清洗手
、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。
·不能用于防治线虫和螨。
·本品对蜂蜜、家蚕有毒,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,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
响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。
·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养鱼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;远离
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
·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
·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。
·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:
中毒症状:该原药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,对皮肤无刺激作用。急救措施: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
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
人送医院诊治。
急救措施:如发生中毒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贮存和运输: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
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质量保证期:二年 生产日期及批号:见封口